新奥伯兰: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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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联邦自由党 | 26% 联邦自由党 | ||
31% 高地人党|总人口趋势=up|总人口=2659|人口年份=1950|出生率=2.3|出生率趋势=up|死亡率=1.2|死亡率趋势=down|种族=斯塔尔森人|宗教=星天教|识字率=70|识字率趋势=up|失业率=5|失业率趋势=下降|GDP (名义)=906.9|GDP趋势=up|经济年份=1950|人均GDP=3365|人均GDP趋势=up|第三产业占比=40|货币=世界币|第一产业占比=10|第二产业占比=50|第二产业趋势=up|第三产业趋势=up|第一产业趋势=down|国际电话区号=252|国家代码=NOL|网站域名后缀=.nol}} | 31% 高地人党|总人口趋势=up|总人口=2659|人口年份=1950|出生率=2.3|出生率趋势=up|死亡率=1.2|死亡率趋势=down|种族=斯塔尔森人|宗教=星天教|识字率=70|识字率趋势=up|失业率=5|失业率趋势=下降|GDP (名义)=906.9|GDP趋势=up|经济年份=1950|人均GDP=3365|人均GDP趋势=up|第三产业占比=40|货币=世界币|第一产业占比=10|第二产业占比=50|第二产业趋势=up|第三产业趋势=up|第一产业趋势=down|国际电话区号=252|国家代码=NOL|网站域名后缀=.nol|男性预期寿命=75|女性预期寿命=73|男性预期寿命趋势=up|女性预期寿命趋势=up}} | ||
[[文件:新奥伯兰国旗.png|缩略图|''新奥伯兰联邦国旗。蓝色代表海洋与天空所呈现的广阔,深青色代表山野与丘陵赠与的丰饶。'']] | [[文件:新奥伯兰国旗.png|缩略图|''新奥伯兰联邦国旗。蓝色代表海洋与天空所呈现的广阔,深青色代表山野与丘陵赠与的丰饶。'']] | ||
== 简介 == | == 简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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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理 == | == 地理 == | ||
新奥伯兰位于水洲东南部,主要由东部平原(埃弗尔兰平原/Eyfullan Plain),西部/西南部丘陵(全景山系/Fullvision Mountains)和北部的半岛(戈尔凡纳半岛/Golvanna Peninsula)组成。新奥伯兰北接克里斯湾出口,与台姆兰、马里巴萨卡和兹美米亚隔海相望。南部海岸线短小,旁接纽桑德斯东和金斯普尔。全景山系北部铜矿、煤矿资源丰富,形成了相当一部分资源城市。埃尔弗兰平原平坦无垠,适合农耕,一年产出的农作物足以供给全国人。北部戈尔凡纳半岛由于地处克里斯湾的交通要道之上,形成了港口城市集群。新奥伯兰的人口多集中于南北沿海地区和资源型城市,约59%的人都居住在城市,人口密度适中。 | |||
=== 地形 === | === 地形 === | ||
新奥伯兰的丘陵地区实际上只占了全国的15%,其他地方仍然算得上是平原。即便如此,奥伯兰人还是自称为高地人。 | |||
=== 气候 === | === 气候 === | ||
新奥伯兰的气候为热带季风气候,降水量大,常年高温多雨,四季不分明。但卡娜洋生成的台风常常难以到达奥伯兰地区,所以即使奥伯兰在热带,气象灾害也不常发生。 | |||
== 行政区划 == | == 行政区划 == | ||
新奥伯兰行政区划分层级分为四等,分别是州、区/地区、市、镇。全国上下共四个州,分别为戈尔凡纳州/Golvanna State,首府银星堡/Silvernovaburg;卡门莱涅州Kamenlynie State,首府梅尔夏泽/Merschather;埃梅纳斯州/Emernas State,首府兰德利亚/Landerriya;温岑堡州/Wintsenburg State,首府塞波莱耶/Symporayye。特别注意的是,塞波莱耶同时是国家首都和温岑堡州首府。 | |||
== 政治 == | == 政治 == | ||
新奥伯兰联邦的政治体制依据《新奥伯兰联邦宪法》建立,实行代议制民主与议会制联邦共和制。国家权力划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各州在联邦宪法的框架内享有高度自治。 | |||
=== 政府 === | === 政府 === | ||
==== 国家元首 ==== | |||
依据《新奥伯兰联邦宪法》之规定,联邦总统是联邦的国家元首,是国家统一与宪政秩序的象征。联邦总统由联邦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 | |||
联邦总统的职责被严格限定为执行宪法规定的国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联邦众议院选举结果任命联邦总理、根据联邦总理提名任命联邦部长、公布法律与政令、召集联邦议会、以及接见外国使节。联邦总统不拥有任何与国政相关的实质权能,其所有国事行为在程序上均须事先获得联邦总理的建议与副署,并由联邦政府承担政治责任。 | |||
联邦总统通常由超然于政党竞争的资深政治家或法学家出任。总统府设在首都塞波莱耶,办公地点为联邦宫,是联邦礼仪活动的核心场所。目前联邦总统为豪威尔·利亚姆/Howell Liam。 | |||
==== 联邦议会 ==== | |||
联邦议会是联邦的最高立法机关,也是全国唯一的立法机构。联邦议会实行两院制,由联邦参议院与联邦众议院共同构成。其核心职权包括制定法律、审议联邦预算、选举联邦总理、以及批准联邦政府签订的国际条约。 | |||
=====联邦众议院===== | |||
联邦众议院是联邦议会的主要权力核心。众议院设约280个席位,按人口比例分配给各州,每约10万人产生1名众议员。众议员由全民直选产生,采用比例代表制,政党须获得至少3%的全国得票率方可进入众议院。议员任期为五年,但联邦总理可提请联邦总统提前解散众议院举行大选。 | |||
根据宪法的众议院优先原则,众议院在联邦预算案的审议、法律案的通过以及国际条约的批准上拥有优先于参议院的决定权。联邦总理实质上由众议院多数党或执政联盟的领袖出任。一旦众议院通过对联邦总理的不信任案,总理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宣布内阁总辞职,或提请总统解散众议院进行提前大选。因此众议院被视为联邦政治的权力引擎。 | |||
=====联邦参议院===== | |||
联邦参议院设16席,4个州各4席。参议员由各州议会推选,通常由州长任命,代表州政府的立场。任期与各州州长任期挂钩,不设固定改选周期。 | |||
参议院的主要职能是对众议院通过的议案进行复审、缓冲与制衡,以防止众议院因一时民意波动或短期激情做出过于仓促的决策。在涉及各州权益的特定事务上——包括联邦预算对各州的分配方案、联邦与外国签订的可能影响各州权益的条约、以及涉及各州边界或行政区划调整的法案——参议院拥有否决权。 | |||
==== 司法 ==== | |||
联邦的司法权由各级法院独立行使,不受任何行政机关或立法机关的干预。联邦最高法院是司法权的最高机关,设于首都塞波莱耶,由首席大法官及数名大法官组成。大法官由联邦总统根据司法推选委员会的提名任命,任期终身。 | |||
联邦最高法院在国家法治中扮演着宪法护卫的角色,拥有最终的违宪审查权,负责裁决任何联邦法律、州法律、政令或行政处分是否违宪。在联邦最高法院之下,联邦还依法设有联邦高等法院、联邦地方法院及联邦行政法院等各级法院,构成严密的国家司法网络。联邦与各州共享司法权,但联邦最高法院的终审权覆盖全国。 | |||
=== 外交 === | === 外交 === | ||
2026年6月8日 (一) 22:40的版本
新奥伯兰联邦共和国 新奥伯兰 | ||||||||||
|---|---|---|---|---|---|---|---|---|---|---|
| 国家格言 | ““For a better tomorrow”” | |||||||||
| 国歌 | 《高地人》 | |||||||||
| 地理基础 | ||||||||||
| 所在大陆 | 水洲 | |||||||||
| 总面积 | 约142500 km² | |||||||||
| 首都 | 塞波莱耶 | |||||||||
| 最大城市 | 塞波莱耶 | |||||||||
| 官方语言 | 斯达斯克语(奥伯兰) | |||||||||
| 官方文字 | 斯达斯克语 | |||||||||
| 国名释义 | 奥伯兰意为高地,其新字代表推翻君主制后的新气象 | |||||||||
| 政治体制 | ||||||||||
| 政府形式 | 议会民主制 | |||||||||
| 联邦总统 | 豪威尔·利亚姆 | |||||||||
| 联邦总理 | 西蒙·H·威廉姆斯 | |||||||||
| 立法机构 | 联邦参议院/联邦众议院 | |||||||||
| 主要政党 | 43% 联邦民主党
26% 联邦自由党 31% 高地人党 | |||||||||
| 人口与经济 | ||||||||||
| 总人口 | ▲ 2659 万人(1950) | |||||||||
| 人口密度 | 186.6 人/km² | |||||||||
| 出生率 | ▲ 2.3% | |||||||||
| 死亡率 | ▼ 1.2% | |||||||||
| 自然增长率 | ▲ 1.1% | |||||||||
| 预期寿命 | ▲ 75 岁(男) ▲ 73 岁(女) | |||||||||
| 种族 | 斯塔尔森人 | |||||||||
| 宗教 | 星天教 | |||||||||
| 识字率 | ▲ 70% | |||||||||
| 失业率 | ▼ 5% | |||||||||
| 总GDP | ▲ 906.9 亿世界币(1950年) | |||||||||
| 人均GDP | ▲ 3365 世界币(1950年) | |||||||||
| OPDI | 0.678(C) | |||||||||
| 法定货币 | 世界币 | |||||||||
| 主要出口 | ▶ 无数据 | |||||||||
| 主要进口 | ▶ 无数据 | |||||||||
| 第一产业 | 约90.69 亿世界币 | |||||||||
| 第二产业 | 约453.45 亿世界币 | |||||||||
| 第三产业 | 约362.76 亿世界币 | |||||||||
产业结构
| ||||||||||
| 社会常规 | ||||||||||
| 道路驾驶侧 | ▶ 无数据 | |||||||||
| 最低驾龄 | ▶ 无数据 | |||||||||
| 最高时速 | ▶ 无数据 | |||||||||
| 市电 | ▶ 无数据 | |||||||||
| 电力生产 | ▶ 无数据 | |||||||||
| 时区 | ▶ 无数据 | |||||||||
| 国际区号 | 252 | |||||||||
| 国家代码 | NOL | |||||||||
| 域名后缀 | .nol | |||||||||

简介
新奥伯兰联邦共和国(纳布瑞特语:Federal Republic of New Oberland),通称新奥伯兰,首都塞波莱耶。位于水洲东南部部。东邻纽桑德斯东,西界金斯普尔,濒临克里斯湾、卡娜洋和赫希特洋。国土面积约142500平方千米,陆地边界全长约1153千米,海岸线长约1250千米。地处水洲南部海洋性气候区。共有4个州,29个城市,1117个镇。1950年年底,新奥伯兰约有2659万居民 ,主要是斯塔尔森人。官方语言为纳布瑞特语(奥伯兰)。
公元300年左右,斯达斯克南部民间一派自称追星者的学者向南,到达今塞波莱耶的位置建立聚居地,随后200年,逐渐形成城邦。公元917年,建立斯达克罗斯古典共和国。公元1219年,大拓荒运动开始,西部山脉形成聚居地,并纳入奥伯兰版图。1656年,斯达克罗斯古典共和国被推翻,由沃尔克一世建立奥伯兰帝国。1919年春天,立国革命发动,同年冬天奥伯兰帝国被推翻,于次年5.16建立新奥伯兰联邦共和国。
地理
新奥伯兰位于水洲东南部,主要由东部平原(埃弗尔兰平原/Eyfullan Plain),西部/西南部丘陵(全景山系/Fullvision Mountains)和北部的半岛(戈尔凡纳半岛/Golvanna Peninsula)组成。新奥伯兰北接克里斯湾出口,与台姆兰、马里巴萨卡和兹美米亚隔海相望。南部海岸线短小,旁接纽桑德斯东和金斯普尔。全景山系北部铜矿、煤矿资源丰富,形成了相当一部分资源城市。埃尔弗兰平原平坦无垠,适合农耕,一年产出的农作物足以供给全国人。北部戈尔凡纳半岛由于地处克里斯湾的交通要道之上,形成了港口城市集群。新奥伯兰的人口多集中于南北沿海地区和资源型城市,约59%的人都居住在城市,人口密度适中。
地形
新奥伯兰的丘陵地区实际上只占了全国的15%,其他地方仍然算得上是平原。即便如此,奥伯兰人还是自称为高地人。
气候
新奥伯兰的气候为热带季风气候,降水量大,常年高温多雨,四季不分明。但卡娜洋生成的台风常常难以到达奥伯兰地区,所以即使奥伯兰在热带,气象灾害也不常发生。
行政区划
新奥伯兰行政区划分层级分为四等,分别是州、区/地区、市、镇。全国上下共四个州,分别为戈尔凡纳州/Golvanna State,首府银星堡/Silvernovaburg;卡门莱涅州Kamenlynie State,首府梅尔夏泽/Merschather;埃梅纳斯州/Emernas State,首府兰德利亚/Landerriya;温岑堡州/Wintsenburg State,首府塞波莱耶/Symporayye。特别注意的是,塞波莱耶同时是国家首都和温岑堡州首府。
政治
新奥伯兰联邦的政治体制依据《新奥伯兰联邦宪法》建立,实行代议制民主与议会制联邦共和制。国家权力划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各州在联邦宪法的框架内享有高度自治。
政府
国家元首
依据《新奥伯兰联邦宪法》之规定,联邦总统是联邦的国家元首,是国家统一与宪政秩序的象征。联邦总统由联邦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
联邦总统的职责被严格限定为执行宪法规定的国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联邦众议院选举结果任命联邦总理、根据联邦总理提名任命联邦部长、公布法律与政令、召集联邦议会、以及接见外国使节。联邦总统不拥有任何与国政相关的实质权能,其所有国事行为在程序上均须事先获得联邦总理的建议与副署,并由联邦政府承担政治责任。
联邦总统通常由超然于政党竞争的资深政治家或法学家出任。总统府设在首都塞波莱耶,办公地点为联邦宫,是联邦礼仪活动的核心场所。目前联邦总统为豪威尔·利亚姆/Howell Liam。
联邦议会
联邦议会是联邦的最高立法机关,也是全国唯一的立法机构。联邦议会实行两院制,由联邦参议院与联邦众议院共同构成。其核心职权包括制定法律、审议联邦预算、选举联邦总理、以及批准联邦政府签订的国际条约。
联邦众议院
联邦众议院是联邦议会的主要权力核心。众议院设约280个席位,按人口比例分配给各州,每约10万人产生1名众议员。众议员由全民直选产生,采用比例代表制,政党须获得至少3%的全国得票率方可进入众议院。议员任期为五年,但联邦总理可提请联邦总统提前解散众议院举行大选。
根据宪法的众议院优先原则,众议院在联邦预算案的审议、法律案的通过以及国际条约的批准上拥有优先于参议院的决定权。联邦总理实质上由众议院多数党或执政联盟的领袖出任。一旦众议院通过对联邦总理的不信任案,总理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宣布内阁总辞职,或提请总统解散众议院进行提前大选。因此众议院被视为联邦政治的权力引擎。
联邦参议院
联邦参议院设16席,4个州各4席。参议员由各州议会推选,通常由州长任命,代表州政府的立场。任期与各州州长任期挂钩,不设固定改选周期。
参议院的主要职能是对众议院通过的议案进行复审、缓冲与制衡,以防止众议院因一时民意波动或短期激情做出过于仓促的决策。在涉及各州权益的特定事务上——包括联邦预算对各州的分配方案、联邦与外国签订的可能影响各州权益的条约、以及涉及各州边界或行政区划调整的法案——参议院拥有否决权。
司法
联邦的司法权由各级法院独立行使,不受任何行政机关或立法机关的干预。联邦最高法院是司法权的最高机关,设于首都塞波莱耶,由首席大法官及数名大法官组成。大法官由联邦总统根据司法推选委员会的提名任命,任期终身。
联邦最高法院在国家法治中扮演着宪法护卫的角色,拥有最终的违宪审查权,负责裁决任何联邦法律、州法律、政令或行政处分是否违宪。在联邦最高法院之下,联邦还依法设有联邦高等法院、联邦地方法院及联邦行政法院等各级法院,构成严密的国家司法网络。联邦与各州共享司法权,但联邦最高法院的终审权覆盖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