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特共和国国家环境与星天观测院
更多操作
| 机构概况 | |
|---|---|
| 简称 | NEKO NEKO气象厅(NEKO気象庁) |
| 所属国家 | 凯特共和国 |
| 管辖范围 | 凯特共和国全境、领海及邻近海域 |
| 机构性质 | 中央行政科学机关 |
| 行政级别 | 国家级 |
| 法律地位 | 内阁直属、独立设置,并列入国家国防体系 |
| 成立时间 | 1948年11月 |
| 前身机构 | 凯特中央气象局 凯特凯瑞斯热带气旋观察中心 凯特地震局 |
| 总部地点 | 长崎素市 |
| 组织领导 | |
| 总监 | 天野阳菜 |
| 副总监 | 黑濑直人 |
| 技术总监 | 水城诚一 |
| 隶属与组成 | |
| 上级机构 | 凯特共和国内阁 |
| 下设机构 | 预报部 观测部 地震火山部 海洋部 环境监测部 总务局 国防气象室 |
| 附属机构 | 凯瑞斯热带气旋中心 中央气象研究所 国家海啸警报中心 国家地震火山观测中心 |
| 主要职责 | 气象观测与预报、灾害警报、海洋气象、地震与火山观测、海啸预警、环境污染监测、高层大气观测及星天观测保障 |
凯特共和国国家环境与星天观测院(纳语:National Environmental and Kaelestian Observatory,缩写:NEKO),通称“NEKO气象厅”,是凯特共和国负责气象、海洋、环境、地震、火山、海啸、高层大气观测事务的中央科学机构,总部位于长崎素市。
沿革
1948年11月19日,凯特中央气象局、凯瑞斯热带气旋观察中心及凯特地震局合并,成立凯特国家环境与星天观测院。
1949年8月21日,大橘湾城砂坂发生M8.5级特大地震,NEKO宣布同年9月1日起NEKO统一接管全国地震通报及沿岸海啸监测工作。
1949年9月18日,清算战争爆发,NEKO被正式纳入凯特共和国国家国防体系。
1950年1月3日,清算战争结束后,NEKO恢复常态业务,但继续承担国防气象与战略环境观测任务。
1950年4月27日,环境监测业务正式纳入NEKO管辖,观测范围扩展至空气、降水、水体及污染物扩散。
1950年12月27日,远征计划终止后,NEKO脱离远征计划体系,改组为内阁直属的独立国家级机构。
1951年1月1日,《国家环境与星天观测院组织令》施行,确立NEKO现行的气象、海洋、环境、地震、火山及高层大气综合观测体制。
组织
NEKO是内阁直属、独立设置的国家级机构。院务由观测院总监统辖,副总监负责协助处理行政事务,技术总监负责观测、预报及技术业务。
院本部设总务局、预报部、观测部、海洋部、地震火山部、环境监测部、国防气象室,并设有凯瑞斯热带气旋中心、中央气象研究所、国家海啸警报中心和国家地震火山观测中心等附属机构。
NEKO在全国各地设有地方气象台、地震观测所、火山观测所、沿岸观测站及高层大气观测站。地方机构负责收集观测资料、编制区域天气预报,并根据授权发布地方气象警报和灾害信息。
业务运行
凯特的日常天气由预报部和地方气象台制作;跨地区灾害由院本部签发;地方性暴雨、大雪、强风等警报可以由地方气象台签发。
预警与紧急通报
气象灾害采用五色预警制度;台风另设监视信息、警戒信息及地域风势信号;达到规定等级的警报通过凯特全国紧急通报网络向公众发送。
五色气象预警
凯特共和国的气象预警依次分为白色、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并在极端情况下发布特别警报。预警颜色表示灾害的预计影响及公众需要采取的行动,不同灾种分别制定发布标准。
| 级别 | 含义 | KARIN通报 |
|---|---|---|
| 白色 | 潜在的天气事件可能 | 不启动 |
| 蓝色 | 可能会发生对生活有明显影响的天气事件 | 不启动 |
| 黄色 | 可能会发生对生活有明显影响的天气事件并有可能造成灾害 | 一般不启动 |
| 橙色 | 强烈天气事件正在发展中并有很高的可能造成灾害 | 受影响地区强制弹窗 |
| 红色 | 强烈天气事件正在发展中并有很高的可能造成灾害或者已经造成严重灾害 | 强制弹窗,并插播广播电视节目 |
| 彩色 | 极端强烈天气事件已经发生或不可避免,防灾措施可能不足以保障安全 | 强制弹窗响铃,并插播广播电视节目 |
特别警报不属于普通五色预警的常规升级阶段,仅在极端且具有广泛生命威胁的天气事件中发布。
暴雨、大风、暴雪、雷暴、风暴潮、高温、低温及其他气象灾害分别发布预警。同一地区可以同时处于不同灾种和不同颜色的预警状态。
全国紧急通报
凯特全国紧急通报网络(纳语:Kaito Alert Relay and Information Network,若叶语:カイト全国緊急情報中継網,缩写:KARIN)是凯特共和国用于传送紧急公共信息的全国性通信系统。
气象方面,橙色及红色预警通过KARIN向受影响地区的手机、电视及其他指定终端发送强制弹窗,特别警报同时启动专用警报音并中断广播电视节目。
地震、海啸、火山喷发、生物污染及国家安全事件不采用五色气象预警,达到规定条件时由有关机关直接启动KARIN。
所有位于凯特境内并接入公共通信网络的指定终端均须接收KARIN通报。使用凯特电话号码的手机在海外漫游期间,亦可接收重大紧急信息的海外转送。
台风情报
CCCC负责监测全球海域内活跃的热带气旋并预警责任海域内的热带气旋,并以纳语和若叶语发布台风监视、台风警戒及区域风势信息。
NEKO的台风情报分为“台風監視情報”和“台風警戒情報”两个阶段。两者表示台风与凯特接近程度,与强度并无直接关系。
台风监视信息
台风监视信息(纳语:Typhoon Watch,若叶语:台風監視情報(たいふうかんしじょうほう)),主要适用于远洋热带气旋。当热带气旋进入CCCC责任海域,或预计未来数日内可能接近凯特领土及邻近海域时,NEKO可以发布台风监视信息。
台风监视信息主要包括热带气旋的位置、中心气压、最大持续风速、移动方向、预测路径、可能影响海域及下一次更新时间。
台风监视信息通常每6小时更新一次。路径或强度出现明显变化时,可以随时发布临时更新。
发布台风监视信息并不代表凯特即将受到台风影响,通常不会启动KARIN,也不会自动发布地区气象预警。
台风警戒信息
台风警戒信息(纳语:Typhoon Warning,若叶语:台風警戒情報(たいふうけいかいじょうほう)),主要适用于已经接近凯特的热带气旋。当预计热带气旋将在未来48小时内对凯特领土、领海或主要岛屿造成致灾大风、暴雨或风暴潮影响时,NEKO将台风监视信息升级为台风警戒信息。
台风警戒信息生效后,NEKO开始按照各预报地区发布地域风势信号,并分别发布暴雨、雷暴及风暴潮等颜色预警。
台风警戒信息通常每3小时更新一次。台风登陆、突然转向、快速增强或预警等级发生变化时,应立即发布特别更新。
地域风势信号
地域风势信号(若叶语:地域風勢信号(ちいきふうせいしんごう)),是NEKO在台风警戒信息生效期间,针对各预报地区发布的数字化防风信号。地域风势信号表示某一地区在台风影响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风力。不适用于暴雨、风暴潮及其他伴随灾害。公众发布的地域风势信号仅设風勢4、風勢6、風勢8、風勢10及風勢12五种。
地域风势指数的计算方式如下:
地域风势指数=
其中,Vs表示预计最大持续风速,Vg表示预计极大风速,单位均为节(kt)。
当计算所得指数处于两个公开信号之间时,采用不高于该指数的最高信号。例如,地域风势指数为7时发布風勢6,指数为11时发布風勢10。指数达到12或以上时统一发布最高级别的風勢12。
地域风势信号只表示台风造成的风力影响。暴雨、雷暴及风暴潮等灾害仍按照五色气象预警制度分别发布。
预警业务运行
NEKO实行院本部统计,专业中心分析,地区气象台发布的业务制度。全国性展望与预报由院本部统一制作发布,地方气象台根据中央提供的资料与测站数据发布更详细的区域天气预报与气象预警。
发布权限
| 信息种类 | 主要发布机构 |
|---|---|
| 全国天气预报 | 预报部 |
| 地方天气预报 | 地方气象台 |
| 全国气象预警 | 院本部 |
| 白色、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气象预警 | 地方气象台 |
| 特别警报 | 地方气象台经过院本部批准发布 |
| 台风监视信息及台风警戒信息 | 凯瑞斯热带气旋中心 |
| 地域风势信号 | 凯瑞斯热带气旋中心 |
| 地震及火山信息 | 国家地震火山观测中心 |
| 海啸信息 | 国家海啸警报中心 |
| 环境异常信息 | 环境监测部 |
通信中断时,地方气象台可以依据现有资料独立发布临时预警。通信恢复后,应立即向院本部补报。地方机构不得擅自降低院本部已经发布的预警等级。
定时发布
NEKO各项日常业务均以凯特标准时发布。
| 业务 | 若叶语名称 | 发布时间 |
|---|---|---|
| 全国天气预报 | 全国天気予報 | 每日6时、12时及18时 |
| 地方天气预报 | 地方天気予報 | 每日6时30分、12时30分及18时30分 |
| 海上气象通报 | 海上気象通報 | 每日3时、9时、15时及21时 |
| 星天观测条件预报 | 星天観測条件予報 | 每日16时 |
| 台风监视信息 | 台風監視情報 | 通常于3时、9时、15时及21时更新 |
| 台风警戒信息 | 台風警戒情報 | 通常每3小时更新一次 |
预报结论、台风路径、预警等级或预计影响发生显著变化时,NEKO不受固定发布时间限制,可以随时发布临时更新。
橙色及以上气象预警生效期间,相关信息原则上至少每3小时更新一次。红色预警及特别警报生效期间,应在危险程度或影响范围发生变化后立即更新。
公报与预警标识
NEKO发布的信息分为定时预报、连续公报和预警信号。三类信息采用不同的识别方式。
全国天气预报、地方天气预报及海上气象通报按照发布时间识别,一般不设置连续编号。
台风监视信息、台风警戒信息、重大天气公报及其他需要连续更新的专题公报,自该事件的第1号起依次编号。不同种类的公报分别编号。
例如:
台風監視情報「Onigiri」第1号(Typhoon Watch: Onigiri No. 1)
表示针对台风饭团发布的第一个台风监视信息。
台風警戒情報「Uriah」第7号(Typhoon Warning: Uriah No. 7)
表示针对台风尤赖亚发布的第一个台风监视信息。
台风监视信息升级为台风警戒信息时,原台风监视信息同时终止。
气象预警信号不采用连续编号,以发布机关、对象地区、灾害种类、预警颜色及发布时间作为识别依据。
例如:例:
長崎素地方大雨橙色警報
橘京沿岸高潮赤色警報
長崎素地方大雨橙色警報
発表機関:長崎素地方気象台
発表日時:1951年3月22日14時30分
预警内容
气象预警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 项目 | 内容 |
|---|---|
| 发布机关 | 负责签发预警的NEKO院本部、专业中心或地方气象台 |
| 发布时间 | 预警正式生效的凯特标准时间 |
| 对象地区 | 预警适用的行政区域、沿岸区域或指定海域 |
| 预警种类 | 暴雨、大风、暴雪、雷暴、风暴潮等灾害种类 |
| 预警等级 | 白色、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或黑色特别警报 |
| 预警内容 | 已经出现或预计出现的天气现象、影响时间及危险程度 |
| 防御指引 | 公众、政府及相关行业应当采取的基本防范措施 |
| 更新说明 | 下一次预计更新时间,或说明将根据天气变化随时更新 |
不同灾害的预警标准和防御指引分别制定。同一地区同时受到多种气象灾害影响时,NEKO可以分别发布多种预警信号。
发布与继续
首次达到预警标准时,发布机关应当使用“发布”状态。
例如:长崎素地方气象台于14时30分发布暴雨橙色预警。
预警生效期间,如果预警等级、对象地区和主要结论没有发生明显变化,发布机关可以使用“继续发布”状态,并更新实况、预计持续时间及防御指引。“继续发布”不视为新的预警信号,不改变原有预警的灾害种类和等级。
例如:长崎素地方气象台于17时继续发布暴雨橙色预警。
预警变更
预警等级、对象地区或主要影响发生变化时,发布机关应当发布预警变更信息。
预警变更包括:
| 变更类型 | 含义 |
|---|---|
| 升级 | 危险程度上升,改发更高级别预警 |
| 降级 | 危险程度下降,改发较低级别预警 |
| 扩大 | 将新的地区纳入预警范围 |
| 缩小 | 将不再受到明显威胁的地区移出预警范围 |
| 改发 | 主要灾害种类或影响判断发生变化 |
新预警自规定时间起取代原预警。发布机关应当在预警正文中说明原预警的变更情况。
例如:
长崎素气象台于18时将暴雨黄色预警升级为暴雨橙色预警。
NEKO于21时将大橘湾沿岸风暴潮红色预警的范围扩大至北部沿岸。
黑色特别警报的极端危险状态结束后,可以降为红色预警。降级不代表灾害已经结束。
解除
当灾害天气已经结束,或预计不再达到预警标准时,原发布机关应当发布解除信息。
例如:
长崎素地方气象台于23时解除暴雨橙色预警。
预警不得在没有发布解除或变更信息的情况下自行失效。通信设施发生故障时除外,发布机关应当在通信恢复后尽快补发解除信息。
同一地区同时存在多种预警时,各类预警分别解除。暴雨预警解除,不代表大风、风暴潮或其他预警同时解除。
红色预警、黑色特别警报以及通过KARIN发送的气象预警解除时,应当向原接收地区发送解除通报。
台风监视信息和台风警戒信息结束时,应当发布带有“最终”标识的最后一号公报。
例如:
台風警戒情報「Uriah」第17号(最終)
订正与撤回
已经发布的信息存在地名、数字、时间或文字错误,但不影响总体预报结论时,可以发布订正版。
订正版沿用原公报编号,并在标题中标注“订正”。
例如:
台風監視情報「Uriah」第4号(訂正)
如果错误涉及预警等级、对象地区、预计影响或防御指引等关键内容,发布机关不得仅作文字订正,应当撤回原信息并重新发布。
原公报和预警记录应当保留,不得在发布后直接删除。
传播与转发
NEKO发布的预警信号通过气象通信网、KARIN、广播、电视、移动通信网络及其他指定渠道传播。广播机构、电视机构、通信运营商及新闻媒体应当及时转发预警的发布机关、对象地区、灾害种类、预警等级和防御指引,不得擅自降低预警等级或改变预警含义。
地方政府可以在NEKO预警后附加停课、停运、疏散、封港及其他应急措施,但应当明确区分NEKO发布的气象信息和地方政府发布的行政命令。
橙色和红色气象预警通过KARIN向对象地区发送弹窗。黑色特别警报启动KARIN最高级通报,并中断受影响地区的广播电视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