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芸应急与监测司
更多操作
| 机构概况 | |
|---|---|
| 简称 | 瀚芸应急与监测司 应急与监测司 |
| 所属国家 | 瀚芸共和国 |
| 管辖范围 | 瀚芸共和国全境与周边海域 |
| 机构性质 | 中央行政机构 |
| 行政级别 | 国家级 |
| 法律地位 | 最高议会直属,独立于中央政府 |
| 成立时间 | 1915年8月1日 |
| 前身机构 | 瀚芸中央政府应急与监测司 |
| 总部地点 | 繁瑾都 繁瑾府 幻源区 央正路9号 |
| 格言 | 履行我们的职责到最后一刻 |
| 组织领导 | |
| 应急与监测司司长 | 林务安 |
| 隶属与组成 | |
| 上级机构 | 瀚芸共和国最高立法议会 |
| 下设机构 | 监测部、应急部 |
| 附属机构 | 御涟灾害协调中心 忆安灾害协调中心 清荣灾害协调中心 乐鸣灾害协调中心 南行灾害协调中心 遥定灾害协调中心 |
| 法定与联络信息 | |
| 授权法源 | 《瀚芸共和国宪法》 |
瀚芸共和国应急与监测司(纳布特瑞语:Hanyun Emergency and Monitoring Division,HYEMD),简称瀚芸应急与监测司,是瀚芸共和国行政机关之一。应急与监测司由瀚芸共和国最高立法议会产生,并对最高议会负责。其产生各级地方部门,且地方对其负责。一般的,每四年,相关职务进行重新任免。应急与监测司有权对整个国家进行应急管理,提前预警,组织救灾,善后重建,以保证社会稳定,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在经由中央政府同意或其已失联24小时的情况下,方可调动维安部门,且应告知最高议会。
历史沿革
1762年6月1日,瀚芸共和国宣告成立,瀚芸应急部作为中央政府社会关系与安全司的下属机构成立。由于当时科技水平限制,缺乏灾害预警技术,应急部主要履行救灾与善后职能,受社会关系与安全司协调管理,并对其负责。
至19世纪中叶,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监测气象灾害与地质灾害成为可能。1845年,瀚芸监测部作为社会关系与安全司的另一个下属机构成立。随后,1862年,应急部与监测部从社会关系与安全司剥离,设立应急与监测司,专门负责对灾害的监测与预报与救灾善后工作。
20世纪初,严重的水稻病虫害、气候异常造成的降水量骤减、境内多座火山喷发在短期内遮蔽阳光、仅有降雨呈酸性等一系列因素出现,导致瀚芸出现严重的农作物歉收,进而引发粮食短缺,成为瀚芸历史上最为严重的饥荒事件,史称“苦痛饥馑”。因当时中央政府的反应不及时,导致赈灾与善后工作被严重拖延,最终引发一系列社会动荡,瀚芸人口锐减到17世纪末的水平。瀚芸经济、社会等因此受到重挫,瀚芸地区重工业与精密工业基础几乎荡然无存,仅剩下有限的轻工业等。
在此背景下,1913年2月20日,瀚芸共和国第二十九位第一执行人高羽就任。高羽稳定政坛后,与瀚芸改革党共同推进宪法第二修正案起草。1915年8月1日,宪法第二修正案通过:应急与监测司从中央政府剥离,转变为独立行政机构,直接对瀚芸最高议会负责,有相当大的可独立行使的权力。第二修正案使其地位远高于其他国家相同职能部门的地位,并成为瀚芸体制中最重要的政府部门之一。该体制自此持续运转至今。
组织架构
瀚芸应急与监测司是直接对瀚芸最高议会负责的行政机构,独立于瀚芸中央政府。司长负责统筹管理整个应急与监测司。
应急与监测司下设监测部、应急部。监测部管理瀚芸地质局、瀚芸气象局,应急部管理预案署、救灾与善后署。此外,还直接管理全国六个灾害协调中心,分别位于御涟县、忆安府、清荣府、乐鸣县、南行府、遥定府。
业务运行
监测部
监测部负责对瀚芸国内与周边海域可能的气象或地质灾害进行数据监测和分析,同时与瀚芸卫生福利司、外务司、社会关系与安全司等部门保持消息畅通,在异常出现时第一时间报备应急部并指示是否采取行动;特殊的,系统监测到地震时会直接报告应急部并要求采取行动,再由人工审核数据并在误报时撤销。
瀚芸地质局通过在全国各地设立的地震测站、火山测站等进行地质监测。
瀚芸气象局通过在全国各地设立的气象站、沿海观测站等进行气象监测,并编制日常的气象消息。除此之外,监测部还与凯特的国家环境与星天观测院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共享监测数据并进行分析。
地质信息发布
地质信息分为地震信息、火山信息、地质结构信息,均由瀚芸地质局发布。火山信息与地质结构信息每两天发布一次,地震信息随监测到地震发生时自动发布,并同步发布地质紧急状态。地震发生后,若监测到地震在海上发生,还将自动发布海啸预警。
| 海啸预警 | |
| 海啸注意 | 0.2m≤波高≤1m |
| 海啸警报 | 1m<波高≤3m |
| 大海啸警报 | 波高>3m |
气象信息发布
气象信息分为日常天气信息、台风信息、强风信息、降水信息,均由瀚芸气象局发布,每日定时。除此之外,瀚芸气象局还可在恶劣天气出现时可发布气象预警,特别的,强降雨达到一定程度时、台风接近时直接宣布气象紧急状态;在风暴潮出现时发布风暴潮预警,均随时发布。预警包括:时间、地区、类型、等级、内容、指引。一般的,预警一经发布,便将持续生效直到新的预警发布或被宣布结束。一旦预警出现错误,若重要信息未出现纰漏则仅发布修正补充,若重要信息出现错误则需发布新预警后撤回错误预警。预警发布后,气象局需通知救灾与善后署,决定是否采取附加措施。若有附加措施,则由救灾与善后署发布信息通知。
| 类型 | 日常天气信息 | 台风信息 | 强风信息 | 降水信息 |
| 发布时间 | 每天8:00,20:00 | 每天0:00,8:00,16:00 | 每天8:00,20:00 | 每天0:00起3小时一次 |
| 气象预警 | |||||
| 类型 | 强降雨 | 高温 | 雷暴 | 雾 | 空气污染 |
| 蓝色 | —— | 最高温或达到32℃ | 6h小概率出现雷电 | 12h内(或)出现能见度小于500m的雾 | AQI>100 |
| 黄色 | 12h内降水将达50mm | 最高温或达到35℃ | 2h雷电中概率出现或已出现 | 6h内(或)出现能见度小于200m的雾 | AQI>200 |
| 红色 | 6h内降水将达50mm | 最高温或达到38℃ | 2h雷电大概率出现或已出现 | 6h内(或)出现能见度小于50m的雾 | AQI>300 |
| 黑色 | —— | 最高温或达到40℃ | —— | —— | AQI>400 |
应急部
应急部负责对瀚芸可能面临的灾害进行预防性工作,并在灾害发生时进行救灾和善后工作。
预案署负责编制对不同等级,不同种类的灾害事件的应对方案,并供救灾与善后署参考,目前编制有《瀚芸应急与监测司工作指南》(1948年9月版)。
救灾与善后署有权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发布预警消息;通过各地的灾害协调中心组织疏散并参与救灾,在灾后协助搜救与重建工作;在必要时与卫生福利司、社会关系与安全司展开合作,并在中央政府允许下调度维安警力;在必要时与丰岐方面驻军进行联络。
紧急状态发布
可被发布的紧急状态有七种类型:生物、气象、地质、军事、核、一般、非正常。紧急状态自轻微至严重分为五级,最低为一级,最高为五级。紧急状态可针对部分地区或者全国发布,多个类型的紧急状态可同时被发布。
| 类型 | 生物 | 气象 | 地质 | 军事 | 核 | 一般 | 非正常 |
| 描述 | 针对各类疫情爆发 | 台风、强降雨
等气象灾害 |
地震、火山喷发
等地质灾害 |
战争
治安事件 |
核打击
核泄漏 |
不在上述类别
可用科学解释 |
不在上述类别
超自然的 |
| 电视、电台等消息通知: | |||||||
| 一级 | 弹窗提醒/插播消息 | 弹窗提醒
插播消息 |
弹窗提醒/插播消息 | 临时终止日常节目 | 临时终止日常节目 | (视情况而定) | 常态终止日常节目 |
| 二级 | 临时终止日常节目 | 临时终止日常节目 | |||||
| 三级 | 临时终止日常节目 | 常态终止日常节目 | |||||
| 四级 | 常态终止日常节目 | 常态终止日常节目 | |||||
| 五级 | 常态终止日常节目 | 常态终止日常节目 | |||||
| 对应强度: | |||||||
| 一级 | 出现病例
致死高而可能输入 |
3h内或降水50mm
低于C1级飓风 |
震度≤3 | 可能影响本国 | 污染可能影响 | (视情况而定) | |
| 二级 | 小规模爆发
致死高而出现病例 |
3h内降水100mm
C1级飓风 |
震度=4 | 影响本国 | 污染将要影响 | ||
| 三级 | (或)中规模爆发 | (或)洪水>1m
C2级飓风 |
5-≤震度≤5+ | 可能打击本国 | 污染已经影响 | ||
| 四级 | (或)大规模爆发 | (或)洪水>2m
C3级飓风 |
6-≤震度≤6+ | 已经打击本国 | 可能被核打击 | ||
| 五级 | (或)引发动荡 | (或)洪水>3m
C4级及以上飓风 |
震度=7 | 国家存续危机 | 将要被核打击 | ||
消息放送

由救灾与善后署发布的紧急状态消息,会经由瀚芸全国应急放送系统(纳布特瑞语:Hanyun National Emergency Broadcast System,HNEBS)在全国范围内的电视、电台进行放送,形式根据紧急状态的类型和等级而定,必要时终止新闻台的日常节目放送。特殊的,因地震而自动发布的紧急状态消息,会直接临时终止全国的日常节目放送以发布。此外,使用瀚芸网络信号的手机设备都将接收到有关紧急状态消息的短信。
由气象局发布的预警消息,若救灾与善后署有附加措施,则预警消息与附加措施会默认以弹窗提醒或插播消息的形式在全国范围内的电视、电台进行放送。使用瀚芸网络信号的手机设备都将接收到有关预警消息和附加措施的短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