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里维联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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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里维联邦(纳布特瑞语:Commonwealth of Soliviv,苏里维语:La Mancomunidad de Soliviv,闩帕语:Gumantey de Soliviv,闽沧、星岛作苏里维利益共同体)是一个由18个为前苏里维殖民地的主权国家所组成的国际组织。
苏里维联邦不是一个统一的联邦制主权国家,而是由苏里维领导的国际组织。苏里维联邦的前身为“王国领地联邦”,由苏里维自身和苏里维的殖民地、保护国组成。1914年《二月宣言》签署后,苏里维联邦彻底变成各成员国平等互惠的组织,各成员国不得干涉其他任何成员国的内政(包括苏里维)[1]。苏里维联邦名义上的管理者是苏里维国王,即现任的亚历山大五世,但仅作象征性作用;苏里维联邦实际上的管理者是联邦秘书长。
苏里维联邦成立的法理依据是1914年2月19日发布的《二月宣言》,并按照此宣言进行合作。苏里维联邦相比原王国联邦,对成员国的管控更为松散。联邦成员国们在旅游、留学、经济交流等方面能自由互通,但在军事、外交方面不会以苏里维联邦的名义结盟。苏里维联邦的成员国通常会遵守同一套的普世价值观,并以此为组织内的相处原则,包括促进“民主、人权、善政、法治、自由、多边、和平”等的价值,并通过各种多国会晤或活动来实现这些目标。
名称
苏里维联邦的纳布特瑞语“Commonwealth”、苏里维语“Mancomunidad”和闩帕语“Gumantey”都表达的是一种“国家联合体”的概念,指基于共同利益自愿结合成的国家联合。但在风岚、瀚芸等地,其被翻译为带有“联邦”二字的“苏里维联邦”。实际上,现今的苏里维联邦的结合程度远低于联邦或邦联,更类似于闩海共同体一样的国际组织。因此,闽沧、星岛等国则将“Mancomunidad”翻译为“利益共同体”,取其为共同利益而多国协作的本意。
在苏里维联邦建立之初,苏里维曾考虑在名称中保留“王国”这一名称,但被文戈拉姆、顿琳、赛维风等成员国拒绝。因为苏里维联邦成立时大部分成员国均为共和体制,使用“王国”一词过于狭隘;且王国本身带有“集团统治”的意义,为了反映其去殖民化的性质应当剔除。最终,苏里维决定不再使用“王国领地联邦”或“王国联邦”,而以“苏里维联邦”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