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琳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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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顿琳内战,亦称六年内战,是发生于南安卡利洲西部国家顿琳境内的一场持续6年零3个月的内战。交战双方为西方的顿琳共和国和东方的顿林鲜鞭族共和国。
战争爆发的起因是顿琳共和国自1896年第三届大选后,民主党政府对顿琳境内的鲜鞭族展开一系列的政治迫害,其中又以1897年1月27日通过的《排外法案》为甚,以法律的形式承认对鲜鞭族的政治迫害合法,将鲜鞭族置于二等公民地位。后来随着以【人物】为首的部分鲜鞭族政治领袖在诺尔沙拉成立顿琳中央民族委员会而演变为全面内战。最终以《托兹克协议》的签署和顿琳鲜鞭族共和国的成立而结束。
最初,顿琳称其为“东部叛乱运动”,顿林称其为“民族独立运动”,而后名称渐渐中立,称作“顿琳内战”或“六年内战”。其为顿琳历史上造成伤亡最大的军事冲突,这场战争造成约四十三万人死亡,一百三十八万人流离失所,东部村庄大量被焚毁,西部城市亦遭破坏,两族仇恨与隔阂空前加深。
内战起因
——施工中——
国家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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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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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战与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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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世影响
国家公祭日
1904年9月3日,停摆了7年的顿琳议会重新召开。主要议程包括内战后的重建工作、重新筹备大选事宜、针对通敌政治犯进行处分、撤销托马斯·韦斯特的总理职位等。9月5日,议会通过了《关于设立顿琳内战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议》,经过顿琳内阁批复后,最终决定将9月3日定为顿琳的公祭日。这一公祭日后在1904年10月12日被写入宪法。祭奠对象包括在顿琳内战中四十三万名以上遇难的群众,不论民族、职业、性别、年龄等因素。而在1904年9月5日,顿林鲜鞭族共和国也在《顿林鲜鞭族基本法》中将9月3日设为顿林民族死难者公祭日,祭奠对象与顿琳的公祭日相同。
根据有关规定,每年国家公祭日举行国家公祭仪式时,首都、直管市、各大区首府应当按照各区议会通告的规定鸣放警报。道路上的行人、公共场所的所有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的,均应就地默哀一分钟;举行国家公祭活动期间,纪念馆和丛葬地周边禁止公共娱乐活动,同时,广播、电视、报纸、门户网站等媒体,在公祭日当天不得刊播一切娱乐性报道或节目,纸质媒体也应以黑色封面刊登公祭活动相关内容。奥安库布斯市和西乌克市的国家公祭仪式主、副会场均应当同时下半旗。公祭日时,除顿琳民主党、顿琳社会党分别在主、副会场举行仪式外,顿琳立宪民族党在驻托兹克市和多索尔市的主、副总部也会同时展开公祭仪式,向内战中的死难者致哀。
顿林鲜鞭族共和国的规定与顿琳共和国的大致相同,诺尔沙拉的民族公祭仪式会场也应下半旗,所有民众停止一切日常活动,就地默哀。公祭日期间禁止一切娱乐活动,各大媒体(包括报纸、广播等)均应当在同一时刻播报公祭日的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