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里维联邦: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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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日 (四) 22:29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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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称 | 苏里维联邦(通用) 苏里维利益共同体(闽沧、星岛称) Gumantey de Soliviv(闩帕语) |
|---|---|
| 成立时间 | 1843年5月11日(名义上成立之日) 1914年2月19日(正式改组为国际组织之日) |
| 联盟性质 | 国际组织 |
| 总部/枢纽 | 苏里维王国 维玛斯 |
| 成员国/组织 | 18个主权国家 |
| 领导机构 | |
| 军事规模 | |
| 技术等级 | 旭曦 |
| 现状 | 存在,并在各成员国经济、外交交流中发挥国际作用 |
| 附属信息 | |
苏里维联邦(纳布特瑞语:Commonwealth of Soliviv,苏里维语:La Mancomunidad de Soliviv,闩帕语:Gumantey de Soliviv,闽沧、星岛作苏里维利益共同体)是一个由18个为前苏里维殖民地的主权国家所组成的国际组织。
苏里维联邦不是一个统一的联邦制主权国家,而是一个国际组织。苏里维联邦的前身为“王国领地联邦”,由苏里维自身和苏里维的殖民地、保护国组成。1914年《二月宣言》签署后,苏里维联邦彻底变成各成员国平等互惠的组织,各成员国不得干涉其他任何成员国的内政(包括苏里维)[1]。苏里维联邦名义上的管理者是苏里维国王,即现任的亚历山大五世,但仅作象征性作用;苏里维联邦实际上的管理者是联邦秘书长。
苏里维联邦存在的法理依据是1914年2月19日发布的《二月宣言》,并按照此宣言进行合作。苏里维联邦相比原王国联邦,对成员国的管控更为松散。联邦成员国们在旅游、留学、经济交流等方面能自由互通,但在军事、外交方面不会以苏里维联邦的名义结盟。苏里维联邦的成员国通常会遵守同一套的普世价值观,并以此为组织内的相处原则,包括促进“民主、人权、善政、法治、自由、多边、和平”等的价值,并通过各种多国会晤或活动来实现这些目标。
名称
苏里维联邦的纳布特瑞语“Commonwealth”、苏里维语“Mancomunidad”和闩帕语“Gumantey”都表达的是一种“国家联合体”的概念,指基于共同利益自愿结合成的国家联合。但在风岚、瀚芸等地,其被翻译为带有“联邦”二字的“苏里维联邦”。实际上,现今的苏里维联邦的结合程度远低于联邦或邦联,更类似于闩海共同体一样的国际组织。因此,闽沧、星岛等国则将“Mancomunidad”翻译为“利益共同体”,取其为共同利益而多国协作的本意。
在1843年苏里维联邦建立之初,苏里维曾考虑在名称中保留“王国”这一名称,但被文戈拉姆、顿琳、赛维风等成员国拒绝。因为苏里维联邦成立时大部分成员国均为共和体制,使用“王国”一词过于狭隘;且王国本身带有“集团统治”的意义,为了反映其去殖民化的性质应当剔除。最终,苏里维决定不再使用“王国领地联邦”或“王国联邦”,而以“苏里维联邦”代之。
历史
王国领地联邦时期
约在17世纪70年代左右,苏里维殖民势力已经染指南安卡利、南大洲和中央群岛等地。殖民疆域的庞大和连接各殖民地的需要,使得苏里维急切要求建立一套“殖民地联合体系”。1705年,一位名为亚历山德罗的公爵建议当时的国王卡洛斯二世建立以苏里维为中心的“王国联邦”,被卡洛斯二世同意,亚历山德罗因此被命令筹备建立联邦的事宜。
1708年,卡洛斯二世颁布《王国团结法令》,正式成立“王国领地联邦”[2],规定各殖民地、保护国都必须加入该联邦,并组建由国王和各殖民地总督组成的“联邦会议”,以此更好地将各殖民地联系起来。根据法令,加入联邦的殖民地、保护国统一被称为“成员国”。成员国的人民被允许有限决定其本地殖民政府的政策,但各殖民地总督仍旧由苏里维本土委派全权代表苏里维,并直接控制其外交和国防的权力。
王国联邦建立后,苏里维通过联邦渠道进行了大量的闩华奴隶贸易,但在1730年受到纳布特瑞废奴运动影响后废止;在这之后,王国联邦成员国之间的经济联系越来越少。1747年,随着南安卡利洲东部和闩华地区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的发掘,南安卡利殖民地的经济迅速攀升,苏里维随即利用在两地积攒的财富,通过王国联邦建设和投资各自治领和殖民地,诸如纳尔苏里维自治领、空伊左殖民地的经济都因此得到了快速发展。
苏里维联邦的起源
19世纪开始,苏里维的殖民体系受到重创,赛维风和中部群岛各殖民领等地纷纷要求独立,王国联邦也因此陷入低谷期。1843年,随着闩华地区大起义的爆发,苏里维不得不改组王国联邦为更加松散的邦联。1843年5月11日,苏里维国王亚历山大二世废除了《王国团结法令》,取而代之的是《平等联邦宪章》。宪章主要包括:
- 改组“王国领地联邦”为“苏里维联邦”[3];
- 苏里维同意联邦成员国地位平等,联邦成员国允许不由苏里维王室管理;
- 苏里维联邦国家的成员需要在表面上维持对苏里维的忠诚;
- 联邦各成员国在经济、政治上交流互鉴,并遵循同一套普世价值观。
苏里维联邦成立后博得了部分独立国家的好感,并吸引了与苏里维经济联系较深、或力量较为弱小的原殖民地国家加入,例如闩华联邦共和国和科尔特西亚联邦共和国;但也有些较为强硬、在被殖民时期饱受屈辱的国家拒绝再次加入,例如赛维风。
19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苏里维名义上坚持苏里维联邦成员自主、自治,实际上通过“前殖民地”“受保护”的关系暗中控股成员国的苏里维企业,并在1871年要求各成员国“在军事上结为一体”。这一操作在部分成员国的激进派中备受指责,被称为“后王国联邦体系”,例如买里卡的豪沃利当权派曾在1892年改革,并要求退出苏里维联邦,但遭到苏里维的武装镇压。
《二月宣言》的公布
20世纪初,苏里维的“后王国联邦”再次陷入危机。苏里维国内的主张立宪的维和党不断崛起,民主运动愈演愈烈,苏里维的许多政治人物也要求将“苏里维联邦”改组为真正的国家组织,而不是苏里维单方面继续殖民的工具;与此同时,许多苏里维联邦国家不断要求“真正的独立自主”,例如闩海共同体曾指责苏里维“新瓶装旧酒”[4]。
最终,国王安利西德·亚历山大同意对苏里维联邦进行改革,并于1914年1月召开新的“联邦会议”,与维和党、部分成员国代表团讨论改组联邦的事宜。2月19日,亚历山大国王正式宣布废除《平等联邦宪章》,颁布《改组联邦宣言》(《二月宣言》)。宣言规定:
- 苏里维联邦正式采用国际组织的架构形式,将“Federación”(联邦)改为“Mancomunidad”(共同体);
- 联邦以促进各成员国“民主、人权、善政、法治、自由、多边、和平”等的价值为纲领,并围绕此纲领进行合作活动;
- 联邦各成员国遵循真正平等、互利互惠、交流互鉴、共同合作的原则,苏里维放弃苏里维联邦的领导地位,仅在象征上代表联邦的建立者和组织者;
- 联邦各成员国不得干涉其他任何成员国的内政,包括苏里维自身;
- 联邦在军事、外交上不以苏里维联邦的名义结盟;
- 联邦各成员国在宣言发布后,均可自由选择退出联邦与否等等。
《二月宣言》的发布将苏里维联邦彻底改组为“为了共同利益而组成的国际组织”,并吸引了此前未加入的前殖民地国家,例如赛维风、维尔利亚等国纷纷在1915至1921年间陆续加入联邦。
现今的发展
时至今日,苏里维联邦已经有18个前殖民地国家加入,并通过多种会晤、活动深入进行合作。例如1934年建立的、每3年一届的“国家元首会谈”,聚焦各成员国的政治建设、促进成员国民主化转型等内容;1946年建立的“贸易合作多边峰会”,探讨经济合作和贸易关税协商等内容。
架构
元首
苏里维联邦的元首由苏里维国王兼任,现任元首为亚历山大五世。苏里维联邦元首在名义上是苏里维联邦的代表,并代表联邦行使外事权,其他实质权利则由秘书处秘书长行使。
联邦理事会
苏里维联邦理事会前身为联邦会议。联邦理事会负责提供联邦各成员国对联邦内部事务发表意见、举办会谈的平台,理事会可以提出意见和指导方案,但不能做出对各成员国具有约束力的决议。理事会通常每2年在维玛斯召开一次常规会议,并由东道国政府首脑作为理事主席召开。在某一成员国政府首脑因故未能赴会的,应当由其国家元首或立法部长出席。
秘书处
贸易合作多边峰会
苏里维联邦贸易合作多边峰会于1946年建立,每年召开一届例行会议,讨论经济发展和贸易合作事宜、并商讨解决地区经济发展问题的方法。贸易合作多边峰会的筹备由秘书处负责,通常召集各国财政(预算)部长或政府首脑列会。
国家元首会谈
苏里维联邦国家元首会谈于1934年建立,每3年一届。元首会谈负责召集各国元首,讨论共同关心的地区性问题。元首会谈的筹备由秘书处负责,并通过召集各国元首或政府首脑安排非正式会议以讨论出席人员、召开地点和议程。
成员国
截止1951年3月,苏里维联邦的成员国为18位,基本均为苏里维及其前殖民地和海外省。
苏里维联邦主席国每两年轮值一次,由各国苏里维语名称的首字母从A-Z轮换。第一任主席国为苏里维王国,目前的轮值主席国为苏里维王国(1950年2月19日至1952年2月19日)。
| 序号 | 成员国名称 | 所属大洲或地区 | 首次加入时间[5] | 1950年GDP/亿WMC | 备注 |
|---|---|---|---|---|---|
| 1 | 塞西莉亚(Cethyrcia) | 中部群岛地区 | 1921年7月1日 | 76.7 | 是中部群岛加入最晚的国家 |
| 2 | 顿琳(Dunrim) | 南安卡利洲 | 1914年2月19日 | 199.9 | 原苏里维联邦成员国 |
| 3 | 恩里克(Enrique) | 中部群岛地区 | 1915年8月25日 | 25.2 | |
| 4 | 文戈拉姆(Fangrom) | 南安卡利洲 | 1914年2月19日 | 238.6 | 原苏里维联邦成员国 |
| 5 | 西奈斯夫(Hinaisfy) | 南大洲 | 1916年6月15日 | 99.1 | 1950年4月因政局动荡和无政府状态被暂停成员资格;1951年4月30日因共和国重建恢复成员国资格 |
| 6 | 克缇尔(Khetyure) | 南大洲 | 1917年4月29日 | 56.8 | |
| 7 | 空伊左(Konyco) | 南安卡利洲 | 1914年2月19日 | 2425.5 | 原苏里维联邦成员国 |
| 8 | 买里卡(Mayriska) | 南安卡利洲 | 1914年2月19日 | 177.4 | 原苏里维联邦成员国 |
| 9 | 纳尔苏里维(Nare Soliviv) | 水洲西部地区 | 1914年2月19日 | 15122.8 | 原苏里维联邦成员国 |
| 10 | 乌拉恩(Ollan) | 南安卡利洲 | 1916年5月16日 | 173.2 | |
| 11 | 帕拉多克斯(Paradox) | 南安卡利洲 | 1914年2月19日 | 203.9 | 原苏里维联邦成员国 |
| 12 | 波罗特阿西罗(Puerto Asilo) | 中部群岛地区 | 1918年12月21日 | 151.0 | |
| 13 | 赛维风(Savifung) | 南大洲 | 1915年5月1日 | 469.3 | 曾在1843年拒绝加入苏里维联邦,1915年5月1日宣布加入;后在1936年1月1日再次退出,1945年7月14日再次加入 |
| 14 | 苏里维(Soliviv) | 北安卡利洲 | 1914年2月19日 | 14298.4 | 名义上的组建国和领导者 |
| 15 | 迪拉(Tila) | 中部群岛地区 | 1917年3月12日 | 38.0 | |
| 16 | 瓦南开亚(Vanaykaia) | 南安卡利洲 | 1914年2月19日 | 430.0 | 原苏里维联邦成员国 |
| 17 | 维尔利亚(Veriya) | 南大洲 | 1918年1月1日 | 281.3 | |
| 18 | 祖瓦拉卡(Zuvvaraka) | 南安卡利洲 | 1915年1月1日 | 325.1 | 1843年曾以科尔特西亚联邦共和国的名义加入,1845年10月联邦分裂后率先以“科尔特西亚继承者”的身份加入,并排斥里奥特维亚;1941年曾因威权倾向而被冻结成员资格,1942年解除冻结 |
前成员国
附注
- ↑ 在此之前,苏里维联邦实质上是苏里维在政治、经济上继续“操控”各成员国的平台,并在军事方面结盟。通过苏里维联邦,苏里维可以轻松利用多种渠道镇压损坏苏里维利益的成员国,典型例子如发生在买里卡的瓦多之春。
- ↑ 王国领地联邦中的“联邦”当时对应的即为苏里维语中的“Federación”,意在强调苏里维统一领导各成员国。
- ↑ 此时苏里维联邦的“联邦”仍为“Federación”。
- ↑ 即指责苏里维利用《平等联邦宪章》纸面上的平等、互惠等新式名词,实质上在实行古旧的殖民渗透的事实。
- ↑ 按照苏里维联邦自1914年2月19日起改组为国际组织之日算起。
- ↑ 按照苏里维联邦自1843年5月11日起名义上正式成立之日算起。现今为苏里维联邦成员国的国家与历史政权不算在内,如赛维风和闩华联邦共和国。